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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0]371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咸阳嘉伟房地产开发公司西安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三桥住宅一区为丁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有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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