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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
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的通知
(昆政通[20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经济开发(度假)区:
  2000年10月,省委书记令狐安、省长李嘉廷率我省党政代表团赴浙江、上海和江苏进行考察,学习借鉴3省市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经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结合云南实际学习浙、沪、苏经验需要落实的事项及进一步调研的专题》的通知,要求全省结合实际,把考察的成果运用到经济建设的有关方面,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同时要求我市率先在全省试点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要求,为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适应经济体制根本性转变的需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昆明市建成西部投资环境最好、最适宜人类居住城市之一的目标,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行政体制改革的有效载体和方式,努力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深入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行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精心组织,把便民服务中心建成转变政府职能和便民、利民的窗口。
  二、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还给群众和投资者,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和行政水平。
  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必须遵循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公开公正、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服务规范,坚持以下组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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