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4340、4342路小公共汽车票价(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4340、4342路小公
共汽车票价(试行)的通知
(沈价发[2001]3号 2001年1月9日)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4340、4342路小公共汽车制定票价的申请》和你局批准开通的文件收悉。为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根据线路运营成本情况,经研究,对4340(于洪北里-沈阳站北)、4342(601所-大堡村)路小公共汽车票价(试行)批复如下:起价(1-6站)每人次1元、7-12站每人次2元、最高票价每人次3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