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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下发住宅质量问题问答的通知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下发住宅质量问题问答的通知
(沪住质(2001)006号)


各区、县住宅局(署):
  住宅质量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统一认识,进一步做好住宅质量投诉的信访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现将市住宅局《关于住宅质量问题的问答》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二00一年一月四日

关于住宅质量问题的问答


  本市住宅质量整治工作受到政府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在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一定成效。全市住宅建设系统负责住宅质量处理和信访接待的机构,要以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以更负责和审慎的态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住宅质量协调处理工作。下面以问答形式重申和明确住宅质量问题的处理原则、基本方法等,供有关同志在住宅质量问题的处理和信访接待中掌握使用。
  1、本市住宅质量问题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怎么样?
  答:本市从去年起加大对住宅质量的整治力度,形成市、区两级住宅质量整治工作网络,使一批质量投诉较集中、问题较多的住宅得到有效整治。去年以来立项的84项住宅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到目前为止已解决了66项。
  对列入本市重点整治但尚未解决的18项住宅质量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部门正督促开发企业,认真整治,确保2001年底基本解决。对于历史遗留的其他零星住宅质量问题,政府部门也将视不同情况和条件,督促开发企业,抓紧加以解决。
  2、目前住宅质量投诉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
  答:主要表现在:渗、漏、沉降量较大、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房屋倾斜、墙面开裂及一些常见的功能性质量问题。
  3、住宅质量投诉有哪些渠道?
  答:超过保修期的住宅功能性质量问题应向该住房的物业管理部门反映,并由该住房的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对保修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应向住宅所在地区的质监部门反映,并由质监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理解决;涉及需跨地区跨部门协调的,投诉较集中结构性住宅质量问题,可以向市住宅质量整治办反映,并由市整治办协调督办。
  4、谁是解决住宅质量整治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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