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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工作督查组《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二、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消防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督查情况看,当前消防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安全责任没有完全到位。二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全省应安装消火栓17143座,目前仅安装了10279座。全省各种常规执勤消防车辆尚缺97辆。特别是用于抢险救援和扑救恶性火灾的抢险救援车、排烟消防车和照明车等特种消防车辆缺口较大。此外,全省还有19个县(区)尚未组建消防队(站)。三是火灾隐患仍然相当突出。如去年全省排查的1400多处重大火灾隐患,仍有700多处没有整改到位。同时,一些新建项目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四是行政干预消防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在火灾事故处理、重点工程项目开发与建设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上,少数地方、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致使一些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及时、公正处理。
  三、今后消防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大力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岗位、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的“四定位”活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通过有效的奖优罚劣措施,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流于形式、管理松弛、火灾隐患较多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多方筹措资金,抓紧解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要把公共消防设施和重要消防装备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消防装备的配置维护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建设维护费用于消防设施的资金要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各地新建城区和开发区一定要把市政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
  (三)切实抓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和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对检查发现遗留的火灾隐患,各级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采取挂牌整改、召开促改会、落实整改责任制等有力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彻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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