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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使用有线电视的数字网收费问题的复函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使用有线电视的数字网收费问题的复函
(皖价服[2001]9号 2001年1月9日)
宣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使用有线电视的数字网收费问题的请示》(宣价费[2000]154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安广网络公司利用国家投资兴建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数字信息,属有线电视的增值服务,向用户收取的信息卡费和信息服务费应实行政府定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应经省级物价部门核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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