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政发[200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现将《淄博市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一年一月十日
淄博市200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现制定200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杜绝特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减少和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设备事故。
(三)各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
(四)道路交通机动车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8以内。
(五)尘、毒作业点合格率:市属以上工业企业和三资企业尘、毒作业点合格率分别为85%、95%以上;区县属以下企业尘、毒作业点合格率分别为60%、70%以上。
(六)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工农业总产值的万分之1.3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措施。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经营)、施工、运输等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