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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划归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经济协作办
公室划归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3号)


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经济协作工作,理顺有关部门在此项工作上的职责分工,省政府决定,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的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划归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经济协作办公室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处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我省横向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拉萨、三峡、陕西和新疆伊犁地区的工作。
  该办公室所需6名行政编制均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划拨,划拨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行政编制为87名,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行政编制为274名。
  该办公室已配备的副厅级主任不占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厅级领导职数,另配备正、副处长职数各1名。
  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西部开发办公室,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处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与我省有关的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我省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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