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劳资处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工作和退(离)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资金管理、规费解缴、票证的管理与经费领拨及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经费开支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全省规费收入、经费支出的汇总上报,会计统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建计划的编报、审批和基建项目的图纸设计与工程预、决算的审(报)批。
(四)征收处
负责缴费车辆吨位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编报、下达征收计划;负责办理车辆规费报停、过户、转籍手续;负责征收业务的管理,减、免车辆及业务工作的办理;负责微机缴费系统的软件开发与运用和硬件的管理。
(五)通行费征收管理处
负责通行费征收计划的编报与下达和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与检查;负责通行费征收站站务与收费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通行费免缴证的监制、发放与管理。
(六)法规稽查处
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的法制工作。组织、配合办理稽征法规的调研、起草、协调工作;负责稽征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检查稽查业务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安排稽征路检路查;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活动。
(七)审计处
负责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财务收支、规费征解、票据(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八)宣传教育处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交通稽查征费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与教育,负责职工文化、业务技能的培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督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以上干部和省局机关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党员及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举报、控告的接待、受理和查办工作。
(十)党委办公室
协助党委抓好干部管理及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公文、党务的处理,党委印鉴的使用、保管;负责工会、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交通稽查征费局事业编制5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4名(正处级),党委书记1名(副厅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副处级职数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