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法定职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制定适合本地需要、在本行政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价格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制度,同时还应做好价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
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价格普法学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通过形式多样、经常性、针对性强的普法学习,使广大价格工作人员具备运用经济、法律综合知识解决市场竞争中各种价格问题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促进经营者自觉守法,消费者善于运用价格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价格利益,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价格法制宣传工作,使依法治价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今年省局将举办一次全省范围的价格法律知识竞赛。
四、加强对价格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法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为提高广大价格法制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物价局将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各地价格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将举办1-2期价格法律工作的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在深入贯彻《
价格法》及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各级价格部门也应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价格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行政执法覆盖了价格部门依法审批、颁证、年检、备案、认证、信息、核查及处罚等全部工作,涉及物价部门的各个内设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是搞好价格工作的关键。要通过建立和健全价格执法评议考核制,对价格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目的和执法规范情况等建立评价体系,确定评价标准。通过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和调定价审批程序,做到依法管价,依法决策。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价格系统的政务公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
五、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