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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降低赤峰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关于降低赤峰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内计价字[2001]19号 二00一年元月四日)


赤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降低赤峰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的请示”(赤价工发[2000]9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赤峰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赤峰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由现行3.6元/平方米·月降低为3.5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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