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等五个单位油炉采暖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1]15号 2001年1月15日)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保证居民冬季采暖,确保供暖质量及供暖单位正常运营,根据油炉采暖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五个单位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元。
二、执行上述油炉采暖收费标准的五个单位是:
1、沈阳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中润世纪家园住宅小区;
2、辽宁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嘉隆大厦;
3、沈阳瑞博群星大厦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群星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