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云南省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云南省组织
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0]166号)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规[1999]1047号),为加强我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各应用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在云南省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事业单位。
  二、时间:从2001年2月12日起请携带营业执照附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信息化推进处申领表格、资料。
  电话:0871-3643790 3641079
  地址:昆明市如安街97号
  三、评测:由云南省软件行业协会负责资质认证的评测工作,云南省软件行业协会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测工作并提出评测意见。
  四、评审:由云南省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会同云南省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评测意见和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五、颁布;评审通过后,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报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并由信息产业部资质认证办公室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六、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云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布获得资质证书单位名单,保证认证工作顺利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871-3643915
  特此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