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对
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的通知
(昆政办[20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切实做好国债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00一年二月二日
关于对全市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国债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按照国家三部委《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我市于2000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所有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对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国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徐之信任组长、市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在市监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以昆政办[2000]5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由市计委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使用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指定相关处室,并落实专人负责;由市财政局对国债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有专门机构办理。还明确规定这次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联合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同时,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作了具体的分工。
东川、西山、嵩明等县(市)区政府分别根据市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也成立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计划、财政、监察等部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对本地区涉及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7月中旬,市领导小组召开了有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县(市)区监察、财政、计划等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大会进行动员,同时由市计委和财政局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全市的检查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首先由市、县两级管理使用国债资金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查面要求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纠正。68个市属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由市财政局和计委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分别收集各有关单位的自查材料整理上报,并对部分国债投资项目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