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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雅安市农村照明用电实行最高限价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雅安市农村照明用电实行最高限价的批复
(川价函[2001]13号 二00一年二月一日)
雅安市物价局:
你局《雅安市改造台区过渡电价、未改造台区最高限价的请示报告》(雅市物(2000)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雅安市各区县农村已改造台区照明电价,按我局批准的分类综合电价执行。
二、
雅安市各区县农村未改造的台区照明用电,实行最高限价,各区县价格见附表。最高限价从二00一年二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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