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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01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的通知

  4、全面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精神,制订《南京市市民道德教育实施办法》;组织“以崇高的道德塑造美好人生”主题教育;开展争创“三个文明”(在单位做文明职工、在社区做文明市民、在家庭做文明成员)活动。
  5、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会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座谈会精神,把创建文明社区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以文明社区创建为龙头的城市社区创建工作体系;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推进社区在党建、环境、治安、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医疗卫生以及军警军民共建等方面工作不断深入;年内建设第二批10个市级文明社区。
  6、积极拓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以创建文明小城镇为重点,以“创三户”(新风户、五好户、文明户)活动为基础,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根本,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范围;宣传2-3个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城乡携手结对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迎接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以“树文明形象,展世纪风采,迎华商大会”为主题,举办“经济全球化与南京经济竞争力”高层论坛,增强全民开放意识;组织开展“人人都是东道主,个个争当文明人”宣传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市民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的教育,突出城市和市民文明形象的塑造;加强行风建设,突出执法部门和口岸、旅游、出租车、商业、宾馆餐饮等行业的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提高。
  8、开展“爱我南京,建设南京”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第二个三年”决战年的各项目标,举办征文、演讲、展览和“可爱的南京人”大型电视报告会等多种活动。
  9、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办好首届“中国·南京文化艺术节”;以“五个一工程”建设为龙头,创作生产10部以上重点作品,力争2部以上作品获国家级奖项,有5部以上作品获省级奖项。
  10、大力推进群众文化工作。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区县乡镇和街道全面达到“小康文化标准”;加快区县“两馆一站”硬件设施的升级换代步伐,建立群文创作和活动立项申报制度,推进群文创作上新的台阶。筹建“文艺家之家”。完成梅园新村纪念馆陈列改造。
  11、加强新闻舆论管理,深化新闻事业改革。落实《南京市新闻宣传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全市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管理工作,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新闻宣传;积极推进广电、报业体制改革;建成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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