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培训中心客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17号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我院培训中心客房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建院发(2000)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9)鲁价涉字第133号和(92)鲁价涉字第149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你院培训中心内部设施、服务质量情况,确定你院培训中心按附表的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二00一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培训中心客房收费标准表
房间类别 房间数 床位数 房间面积 收费标准 室内主要设施条件
(间) (床) (平方米) (元/床·日)
标准间 20 40 19 50 行李柜、写字台、方凳、沙发、茶几、台灯、彩电、床头控制柜、席梦思、电子淋浴器、传呼电话、地毯、卫生间、浴盆、冷暖空调
四人间 7 28 19 25 除床以外设施同上
普通间 18 72 19 15 彩电、窗式空调、铁架席梦思床、写字台、凳子、传呼电话、公共洗澡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