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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培训中心客房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培训中心客房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17号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调整我院培训中心客房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建院发(2000)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9)鲁价涉字第133号和(92)鲁价涉字第149号文件规定精神,结合你院培训中心内部设施、服务质量情况,确定你院培训中心按附表的标准收费。
  本规定自二00一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培训中心客房收费标准表



  房间类别 房间数 床位数 房间面积 收费标准    室内主要设施条件
       (间)   (床) (平方米) (元/床·日)
  标准间   20    40    19    50     行李柜、写字台、方凳、沙发、茶几、台灯、彩电、床头控制柜、席梦思、电子淋浴器、传呼电话、地毯、卫生间、浴盆、冷暖空调
  四人间   7    28    19    25     除床以外设施同上
  普通间   18    72    19    15     彩电、窗式空调、铁架席梦思床、写字台、凳子、传呼电话、公共洗澡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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