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电视台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赣府字[2001]20号 2001年1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电视台,为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把丰富的知识和多彩的文艺节目传送给电视观众,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通过导向正确的节目播出,以生动具体的事实,向全国乃至世界介绍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成果、新举措、新面貌,从而增进国内外对江西的了解,为宣传江西、扩大江西的影响、树立江西新形象发挥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江西电视台内设17个副处级部(室)和5个频道(正处级)。
(一)总编室
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省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宣传计划,把握新闻舆论导向,负责全台宣传管理及协调各节目生产部门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台电视节目计划、选题的审定及播出节目的审查和抽审;负责编制每周节目播出计划,统筹安排节目的引进、节目的宣传工作;负责节目信息反馈及收视率调查等工作;承办《假日漫步》、《荧屏有约》、《节目预告》、《多彩金秋》等栏目。
(二)新闻部
以准确、及时传播新闻信息为工作中心。负责完成各新闻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任务;审发新闻、审定播出;承办《江西卫视新闻》、《早间新闻》、《正午时刻》、《今晚报道》、《社会传真》、《英语新闻》、《要闻简报》等栏目;承担中央电视台集体记者采访任务;负责向中央台提供新闻和新闻专题节目。
(三)专题部
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负责完成道德法制、科技教育、生活服务等社教类节目的宣传任务;根据上级要求,配合重点宣传报道,承办《我们江西人》、《金钥匙》等栏目;负责向中央台传输优秀专题节目。承办理论教育节目、外语教育节目、社会教学节目和网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