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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会议、文件和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

淮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会议、文件和
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
(淮府[2001]7号 二00一年二月五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使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作风,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严格把关,进一步精简会议
  (一)本着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控制会议的规模和规格。
  (二)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会。可合并开的会,尽量合并开。能开小会、短会的,决不开大会、长会。除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市政府原则上不开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联谊会等。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外,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会议,应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审批;要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应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送分管副市长审批。
  (四)市政府主要领导一般不参加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发表书面讲话。
  (五)要充分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会议的主题要明确,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部门工作会议,会期严格控制为半天。
  (六)勤俭办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谁开会、谁负担,不得摊派和转嫁,不得突破规定的标准,不得挤占其他经费,不得发放纪念品,不安排食宿。
  二、采取措施,进一步精简文件
  (一)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按照新的《淮南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向市政府报送文件。未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部门一般不得向县区政府正式行文。
  (二)不得越级行文。市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处理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管理的乡、镇(街道)和二级机构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越级行文。确有必要报送的文件夹,除特殊情况(如市政府交办事项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外,一般应由县区政府或市政府部门转报。
  (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本部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或通过部门间协商能够解决的事项,一般不要行文请示市政府。凡本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得要求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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