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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20、巩固治理中小学乱费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治理乱收费问题。(市教委牵头,市物价局、监察局协办)
  21、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使用代币券(卡)。严禁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券(卡),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市纠风办牵头,市财贸委、工商局、商业局协办)
  四、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2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利益观”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反腐败理论,开展党性党风纪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协办)
  23、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市、区、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确需保留的重要规范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市政府公厅牵头,市体改委、人事局、监察局、法制局协办)
  24、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市级机关部分单位试行部门预算。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上半年在市级机关全面推开编制2002年部门预算工作。继续抓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清理账户,坚决取消“小金库”。(市财政牵头,市审计局、监督局协办)
  25、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拟任人选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民意测验;进一步扩大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的适用范围;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试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和考察结果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和市人事局、监察局协办)
  26、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度。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操作行为,制度相关法规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局协办)
  27、进一步推进会计委派制度。在抓好乡镇会计委派的同时,在县以上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结算中心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进会计委派和财务总监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农工部和市企业廉办、监察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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