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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增加临时工及经费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增加临时工及经费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城市功能的配套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原来的城市管理体制、用工制度和经费使用,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管理人员及经费有必要适当增加。现就城市建设与管理增加临时工及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万绿园增加一线管理人员21名;市排水管理所增加一线管理人员27名。
  二、管理人员的招聘,应改革用人制度,所增加的一线管理人员一律实行临时聘用制,由用人单位经过考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市财政局按批准增加的工人数及有关规定核拨。今后,用工单位应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市财政部门严格审查,并列入下年度财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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