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资产处
按照预算及时拨付地勘费;检查局下属单位地勘费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全局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制定财务管理具体细则,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的经费管理与核算。
(四)经营计划处
制定全局地勘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编制全局年度地勘费预算和生产经营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局统计工作;管理全局的安全生产;负责全局的设备管理工作。
(五)科技开发处
负责编制全局科技开发和科技创新计划;负责全局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及计划安排、经费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开发项目的验收、评奖及年报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局信息技术的推广及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六)人事劳动处
负责全局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人才引进、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和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局的年度考核工作。
(七)审计处
负责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工作目标审计等工作;审核、评价局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八)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对全局有关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
(九)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和文书、印鉴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党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组织部
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处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局离休干部的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一)宣传部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爱国爱局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局政工系列职称评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驻南昌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局机关事业编制77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厅级),党委书记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局机关正处职数12名,副处职数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