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2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是我省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0年12月26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朱鎔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把我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今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是:
  深入贯彻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巩固“两个确保”,精心组织实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扩大就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新世纪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二、巩固“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中央关于确保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继续把“两个确保”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同时,要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一是“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不变。一定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二是“两个确保”的现行政策不变。要继续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不超过3年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继续实行“三家抬”办法和财政“兜底”的原则,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继续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和发挥地方各级财政的职能作用,保证“两个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三是“两个确保”的工作要求不变。继续实行“两个确保”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两个确保”社会公布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出现拖欠的地区,要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收缴率,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继续开展积极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其要求和优惠政策不变;加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做好“两个确保”与“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今年,还要通过减持国有企业股权和资产变现,进一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对“两个确保”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企业,要采取重点监控的办法,主动排查矛盾和隐患,预防和及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