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花鼓灯艺术创作,组织参加省第5届花鼓灯会并争取好的成绩。
2、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
3、举办全市少儿文艺调演,参加全省少儿文艺调演并争取好的成绩。
4、积极深化文艺团体改革。
5、开展对电子游戏市场的专项治理整顿。
市广电局:
1、对现有电视栏目进行改版,设置《今晚播报》等新栏目,逐步实现频道专业化。
2、力争全年用稿12800条,上省台110条,上中央台12条以上。
3、实施精品工程,不断提高节目质量,获奖作品数量超过去年。
4、实施广播设备数字化改造,建立编辑、录制、播出等音频工作站。
5、开展数据广播服务。
6、完成有线电视用户的统计和整顿工作,新开有线电视用户5000户以上。
7、完成广电大楼消防隐患的整改任务。
市民委(宗教局):
1、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筹备召开市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
3、协助民族乡、村做好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有关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和省支持。
4、加大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5、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
6、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争做“五好”教职人员活动。
7、配合公安、安全部门打邪治非,制止乱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
市档案局:
1、对“九五”时期全市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
2、对“九五”以来全市档案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3、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达标验收活动。
4、加强机构改革期间撤并单位档案流向的监控,做好撤并单位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5、完成市档案馆库房改扩建工程。
市地方志办公室:
1、编辑出版2001年《淮南年鉴》。
2、做好续修志书规划,并适时启动。
3、完成市政府规划的修志任务,指导区、镇志的编写出版。
4、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做好资料建设和网上宣传工作。
市建委:
1、做好《
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错案率低于3%。
2、完成唐山、九龙岗镇总体规划编制,3个乡镇总体规划报批和3条城市道路沿街控制性规划编制。
3、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
4、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力争改造多个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
5、改造朝阳中路、舜耕西路、田大路南段、民主路、淮舜路、长青路、湖滨路、唐山路,力争打通洞山东路,延伸朝阳西路。
6、对全市主干道进行全面整治。
7、改造化三建泉山路口,组织开发舜耕西路淮北集团段。
8、完成城市广场一期工程和会展中心主体工程。规划改造国庆路公交一场停车场。
9、积极做好市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确保全市建设工程报建率达100%,报建工程监理面达50%,应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率达100%,廉政协议签订率达100%,受监理工程合格率达100%,创市优工程10-15个,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5-20个。
1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目标。
市环保局:
1、完成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2、督促洛河电厂完成一号炉除尘器改造工程。
3、确保全市COD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
4、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5%以上。
5、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6、建成3个市级生态村,一个市级生态镇。
7、征收排污费700万元。
市公用事业局:
1、完成市第二水源工程(五水厂)建设并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