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增投入2亿元,开发新产品5个。
5、建立乡镇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6、积极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7、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乡镇企业3-5家。
市气象局:
1、更新电视天气预报制作设备。
2、添置人工降雨部分设备。
3、完善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服务工程。
4、实施全市防雷减灾工作方案。
5、确保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服务不失误。
市地震局:
1、修订《淮南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
2、贯彻落实《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组织1-2次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3、年度震情趋势会商研究报告保持全省优秀水平。
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保持全省优秀等次。
5、完成1-2项地震监测仪的数字化改造。
市公安局:
1、全力开展“打黑除恶”、“两打一批”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2、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增加10%以上,治安案件查处率达98%。
3、错案率不超过2‰,干警违法违纪人数不超过5‰。全面推行警务公开,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4、居民住宅区看护率达80%,安全率达95%,安全文明小区、村、镇达标率达30%。
5、加强110报警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完善社会服务联动运行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和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充分发挥科技作用,保持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巩固整顿拖拉机不准驶入城市主干道的成果,改善城市交通秩序,运用车辆年检手段,严格车辆报废标准,逐步淘汰档次较低的出租车,新增入户的出租车必须达到桑塔纳以上的档次。
7、充分发挥巡警作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若干条城市主干道,由巡警管理并彻底解决这些道路的“三乱”现象。
8、积极筹备并在年底前建成强制戒毒所。
9、加强消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避免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1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目标。
市国家安全局:
1、及时收集上报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信息。
2、加强外保工作,首次因公出国人员宣教率达100%,重点人员回访率达30%。
3、做好技术安全防范工作,对重点涉外单位的技术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4、在侦案件和重点侦控对象的控制率达100%。
5、防范和控制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外有害宣传品对我市的政治渗透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相互勾联。
市司法局:
1、在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四五”普法工作。
2、劳教人员脱逃率控制在0.5%以下。
3、乡镇街道司法调解中心建成率达5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乡镇街道安置帮教机构建成率达80%以上。
4、建立市级“148”法律服务专线,完善全市“148”法律服务体系。
5、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所业务分别增长6%。
市民政局:
1、制定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
2、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达1.5%(不含省、部属企业)。
3、做好救灾工作,实现“四不”目标。
4、继续做好城市地名规范化设标工作,完成首批主干道两侧门牌设置任务。
5、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调查摸底和登记管理工作。
6、命名全市第四批“双拥”模范单位。
7、遗体火化率达95%以上。
8、易地新建市儿童福利院。
9、建设第二公墓,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
1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目标。
市外事办(旅游局):
1、加强友城交往工作,落实已签订的有关协议。
2、争取旅游建设资金50万元。
3、邀请10个外国和华侨团组来访。
4、实现旅游营业总收入9000万元,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