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市燃气公司改革,理顺燃气公司与液化气公司关系。
5、进一步完善产权转让、股权转让、拍卖交易运行体系,争取建立有形交易市场。
6、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1— 2项专题调研。
市劳动局:
1、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统筹范围内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养老金管理服务社会化达100%。
2、城镇安置就业1.4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3、积极推进下岗职工直接进入失业保障机制,通过市场就业。
4、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总额达1.66亿元,征缴率达93%以上。落实社保基金 扩面征缴、分级负责的管理措施。
5、失业保险征缴总额达5000万元,征缴率达95%以上,力争应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实现全覆盖。
6、医疗保险金征缴总额达3300万元,达帐率达90%以上,做好医改扩面和完善工作,力争参保职工达23万人。
7、开展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
8、积极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9、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伤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
10、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目标。
市统计局:
1、继续做好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完成编码、数据处理。
2、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单位不少于20家。
3、完成科学研究和事业发展资源清查。
4、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成统计系统广域网。
5、完成统计分析文章60篇。
市地矿局:
1、完成八公山地区2个地质勘查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争取省专项经费投入。
2、编制200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3、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稽查工作,全年稽查矿山企业不少于100家。加大违法开采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调查处理各类矿业纠纷,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
4、做好“三率”指标认定、考核工作,国有矿山企业考核面达100%,集体煤矿不少于20家。
5、加强对舜耕山、老龙眼、卧龙山等风景区禁止采石工作的管理。
6、完成省下达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全市大、中型企业主要产品采标率达80%。
2、加强企业技术基础管理,建立1家企业标准体系。
3、建立1-2个农业标准化项目,促进“两高一优”农业发展。
4、确保社会公用标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3%,贸易结算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5%以上。
5、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加大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工作力度,完成2-3家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6、继续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打假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药、种子、药品、卷烟、—次性输液器、化妆品等商品的查处力度。
7、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立案查处案件结案率达90%,投诉处理率达90%,错案查处率达100%,问题整改率达100%,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市交通局:
1、开工建设合徐高速公路淮南连接线工程,完成投资额1.2亿元。
2、完成凤利路改造工程。
3、完成凤蒙路关店至大兴集段改造工程。
4、完成田大路六里站至市十五中路段的改造工程。
5、完成田家庵轮船码头改造工程,争取西淝河张集码头立项建设。
6、做好淮河何台大桥项目申报工作。
7、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目标。
市煤炭局:
1、全市乡镇煤矿生产原煤92万吨。
2、直属煤矿生产原煤17万吨,产销率达98%以上。
3、煤炭生产的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3人以上群伤群亡事故发生。
4、完成省下达的关井压产任务。
5、符合条件的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证率达100%。
市医药局:
1、完成新产品开发项目5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