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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物价局关于中才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中才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字[2001]5号 2001年1月18日)


海口市中才学校:
  报来《关于中才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你校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办社会力量办学。按照社会力量办学要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学杂费。每生每学期8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及维修、水电费)。每生每学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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