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豫政[2001]5号)
为了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1999]32号),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关于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把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动力,现就我省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按照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的规律,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改革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管理办法,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重视市场评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政府科技投入以支持项目为主,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扶持技术创新活动,集中用于亟需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科研项目,重点支持有企业参与、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的研发项目,大力支持原始性创新,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
2、改革的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更新观念,统一认识,大胆创新。
--坚持深化改革与发展稳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深化改革中促进科技发展,在加快发展中营造更加良好的科研环境。
--坚持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与河南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方针政策,结合河南科研机构的特点,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要进行整体规划,阶段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3、总体目标:
--力争在5年内,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本方式,以提高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为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和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