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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五、充分发挥中老年专家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对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高级专家,经批准,可延长离退休时间。

考核和管理

  一、管理体系
  凡有培养人选的单位,都要建立和完善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的管理体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订培养目标体系及其各项指标。既要有整体培养计划,又要有年度或分阶段培养目标的具体计划。自上而下、分层次地确保人选培养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
  二、考核制度
  对培养人选应定期进行考核,全面考核培养人选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对获得资助资金的培养人选,要考核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情况存入培养人选的档案。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的考核情况上报市人事局汇总。
  要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应及时予以调整。
  三、培养和管理的分工
  对1400名培养人选实行分级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市人事局:负责制订和实施有关制度与政策,进行综合指导、协调、检查与督促。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第一层次培养人选进行管理;协助主管部门抓好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的管理工作。
  有关区、县(市)和市属各主管部门:重点抓好本地本部门第一层次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协助基层单位做好第二、三层次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一、二、三层次人选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有关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的推荐、培养和管理实施方案,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订。
  四、人选培养结果的评估
  培养人选经过规定期限的培养后,有否达到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水平,应进行科学的评估。
  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科技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评估标准由各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专家学者,在市人事局指导下共同研究制订。对于同一技术领域或不同技术领域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的培养人选以及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应有不同的评估标准。制订评估标准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客观、可行、全面的原则。评估结果分为三个档次: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培养结果的评估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评审结果专题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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