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事局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3、取消人才流动中的部门界限、身份界限和地域界限。对不迁户口聘用的外地人才,在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等各方面,与本市人员一视同仁。
  4、各用人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引进人才,尤其是引进两院院士、外国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住房、待遇等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5、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保守工作单位技术商业秘密、不侵害工作单位或所从事相关研究课题的知识产权和经济权益的前提下,可跨单位兼职,实行多职多薪,原单位应予支持。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培养大批新世纪人才。
  1、加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对被列入“131”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要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强化培养。对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人选,要赋予人、财、物自主权,保证经费到位,并为其配好助手和工作人员,使之能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加强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定期选送一批具有硕士学位以上,4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修,学成回杭服务。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抓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规划,形成符合我市特点、面向各类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开放性的培养体系。有计划地选送一批企业经理(厂长)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大公司、大企业或商务基地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继续加大政策倾斜,稳定和盘活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依托现有学校和培训机构,对乡土人才进行现代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通过组织专家服务团、科技承包、科技下乡等形式,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开展技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网络。
  4、强化人才的继续教育。认真实施《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高层次、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扩大继续教育的受益面。要建立人才培育考核、奖励、任用一体化的激励机制,将教育培训的结果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考核、任职、晋升直接挂钩,为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要大力发展杭州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要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大学城计划,扩大和发展高教园区,在政府增加教育投入,增强教育自身发展能力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学、民间办学。同时,充分挖掘现有大专院校教育资源,科学确定大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规模,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着力培育一批计算机应用、网络和电子商务、生物工程、市场营销、技术与管理等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6、加大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设的力度。建站企业要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人事部门要把培养博士后作为造就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要途径,加强对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总结推广博士后建站工作的经验,提高培养质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