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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口保税区:
  2001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头,对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为做好新的一年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关于"2001年工作意见"和市人大十二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以下简称《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做好2001年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工作。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扩大内需,全面推进体制创新,加快"两地一中心"建设步伐,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文化和生活水平,全面完成"经济增十、财政增九"和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为实现"十五"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单位
  2001年实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责任单位包括3个区政府(振东区人民政府、新华区人民政府、秀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城市规划局、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海洋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局、商贸经济合作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旅游局、文化体育局、法制局、审计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统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和海口保税区(含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2001年工作目标的筛选要在深入学习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抓住制约我市经济增长和影响"两个文明"及投资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做好本单位工作目标内容的筛选和分类,做到目标的制定既要符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的要求,又要突出重点,体现本单位带有全局性的主要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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