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1年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价成发[2001]37号 2001年2月22日)
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1年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陕价成发(20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1年我市成本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工作中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提高工作质量,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调查网络作用,深入挖掘调查资源优势,不断增强成本调查“三服务”职能,努力开创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新局面。
二、围绕经济工作中心,继续深入做好农产品成本各项调查工作。
今年各区县要围绕“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一经济工作重心,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专项调查和粮油副食品月报工作,在促进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做出成效。
(一)围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做好成本调查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调查汇总工作,各区县要严格按照《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调整和巩固调查网点,确保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全面、准确的反映社会平均生产水平,继续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分析研究农产品生产成本变化趋势,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提供数据。
(二)围绕调整种植结构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继续搞好农户种植意向和种植结构跟踪调查,及时反映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动向,特别是重点了解粮食种植面积变化情况和原因,研究正确处理结构调整和稳定粮食生产关系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农业生产不同经营方式之间,如种植、养殖大户和一般农户之间生产经营成本和效益情况进行调查比较,研究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途径。
(三)围绕农民收入问题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继续搞好农户存粮情况和农户售粮情况调查,调查了解农民种粮收入变化情况,了解按保护价敝开收购余粮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市场粮食供求变化情况和粮价走势,要继续搞好农户收支情况调查,了解农民收入中各种来源渠道和收入构成,真实反映农民各项负担情况,研究增加收入,减轻负担的措施。
三、切实提高成本调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