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公路改造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2001]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备决策,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步伐,切实改变我省交通落后面貌,省人民政府决定,在2000年全省完成3000公里公路改造任务的基础上,2001年实施5000公里公路改造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 2001年全省公路改造的目标任务全省计划改造的公路里程为7745.3公里,年内确保完成5014.2公里,其中:国、省干线1509.8公里,县、乡公路3504.4公里,当年需投入资金180701万元。2001年全省公路改造分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两部分组织实施,重点安排县与县之间国、省干线公路的改造以及通县油路建设工程,继续改造超龄油路,加大县、乡公路改造力度,重点改造重要经济、旅游线路,矿产品、农副产品和乡镇企业集中的路段。
第二条 为确保2001年公路改造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积极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公路建设这个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争取国家长期国债资金、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交通部专项资金对我省公路建设的倾斜支持。
(二)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2001年全省公路改造所需资金采取国家投入、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地方配套等方式筹措。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在保证“吃饭”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对公路建设的配套资金及贷款贴息投入。省财政2001年用于公路改造贴息的资金为10000万元(其中包括建安营业税补助1000万元),比2000年有了较大的增长。省公路改造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国、省干线公路的改造项目(含2000年该类改造项目的贴息)。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也要建立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及贷款贴息机制,增加对本地区公路建设投入。
(三)加大以工代赈资金对公路的投入比例。从2001年起,省以工代赈资金要安排一半左右用于固定贫困县的公路改造;国家对我省新增加的以工代赈资金,全部用于公路建设。县、乡公路建设要继续采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充分调动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加快公路建设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