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川府发[2001]5号 2001年2月14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断努力,我省对外开放环境和形象有了较大改善,这对促进我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的对外开放环境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省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省实施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带来了契机。为此,省政府决定将2001年定为“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并制定了《“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这一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整治对外开放环境,开展人人都是环境的教育,使我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对外开放意识进一步加强,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我省的对外开放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实效,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开放环境的改善,加大整治和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的力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各市州政府、省级各部门于3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招商引资局,电话:7781805,传真:7784699,邮编:610031)。
“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纲要
为迎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实施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战略,省政府决定将2001年定为“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
一、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改善对外开放环境年”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使我省上下环境意识明显增强,法规政策公开、透明,办事程序简化,政务公开,廉洁高效,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针对外来投资者的不法行为,实现全省对外开放环境包括舆论、政策、法制、社会和办事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