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三峡证券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字[2001]13号 2001年2月20日)
湖北镇伟建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正式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悉。根据你们对三峡证券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已试行一年的情况,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住宅1.80元/㎡?月。
二、根据委托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的,代办服务费按每个项目每次2.00元的标准收取,不委托不得收费。
三、停车场收费标准:自行车为8元/月?辆;助动车为20元/月?辆;摩托车为30元/月?辆;小车为500元/月?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