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克服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政府机关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特别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政令的畅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政
  今后五年至十年的时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跨入新世纪之后迎接新挑战、夺取新胜利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争取多办成几件大事、实事,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从严治政,在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依法行政的严肃性、顾全大局的自觉性和令行禁止的纪律性。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增强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开拓进取,真正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
  省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抓大事,注意研究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抓落实,对省委、省政府决定和交办的重要事项,要亲自抓,遇到矛盾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要顾大局,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