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川通局联[2001]3号 二00一年三月五日)
中国电信集团四川省电信公司、四川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四川省分公司、吉通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网通四川分公司、铁通公司四川分公司、各地市州物价局:
根据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我省资费结构性调整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国内长途电信资费由现行的每分钟0.50元、0.60元、0.80元、1.00元计费调整为一级计费,将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资费标准为每6秒钟0.07元。
二、降低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改革计费单元。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国际电话不再区分被叫地点,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80元,港澳台电话不再区分广东省和内地呼叫,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20元。
三、固定本地电话资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按如下标准执行:住宅电话成都市基本月租费20元,各地、市、州基本月租费18元,各县城基本月租费15元,农村基本月租费10元;办公电话成都市基本月租费30元,省内其它地区基本月租费25元。市内用户中继线基本月租费100元。
(二)在同一行政区、县(自治县、市)内通话均执行本地网营业区内(市话)资费标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按首次3分钟以后每分钟计费1次的标准执行。首次3分钟资费标准为0.22元,以后每分钟为0.11元。
(三)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按原标准执行。
四、用于因特网业务的市内数字中继线月租费按2000元执行。本地网内拨号上网用户的通信费按每分钟1次0.02元执行。
五、取消现行所有附加在电信业务基本资费上的附加费。
六、公用电话资费标准调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