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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4324路小公共汽车票价(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4324路小公共汽车票价(试行)的通知
(沈价发[2001]39号 2001年2月27日)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沈客集字[2000]27号“关于开辟4324路小公共汽车票价的请示”收悉。为支持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公共交通企业竞争,方便群众出行乘车,根据线路长度情况,经研究,对4324路(鹏利广场至广告学院)小公共汽车线路票价批复如下:
票价(1-6站)每人次1元;7-12站每人次2元;13-18站每人次3元;19站以上每人次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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