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内,市政部门要完成太白北路、红光路、西华门、万寿南路、桃园北路等道路的路灯安装工程,市区主干道装灯率和和亮灯率均达到100%。
9.年内,市政、规划、建委等部门要加快城区道路拓宽改造步伐,完成西大街、环南路、太白北路、西影路、经七路至万寿路段、咸宁东路、南新街、西新街、长乐东路产河以西段、南广济街等21条道路的拓宽改造工程。同时在西大街建3座过街人行地道,在康复路南口修建行人、三轮车过街天桥。完成十里铺地区的道路交通环境改造。
10.年内,建设部门要完成金花路立交桥主体工程,二环路工程年底基本全线贯通。加快西户高速路和环山旅游公路的建设步伐,开工建设城市快速高架干道一期工程。
(六)加快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建设,为依法严格文明管理,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提供有力依据。
1.全市各部门尤其是公安、城建部门要全面落实新的《西安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市政府5号、10号、11号令,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
2.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货运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合理调整市区交通流量,做好过境车分流工作,减轻市区交通压力,缓解交通拥堵。
3.公安交管部门要完成《西安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事故车辆修理报废管理规定》等立法调研项目,并报请市政府审批。
4.不断完善公安交管、城建监察部门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违纪行为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七)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强化为民服务机制。
1.公安、城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公开警务、政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2.公安部门要加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程序规定”,改革事故处理,推广简易处理程序。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达到80%以上;事故处理依法、公正、公开、高效,错案率不超过2%。
3.公安、城建执法队伍内务管理规范,各类装备按规定配备,使用规范。
4.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正执法,路面纠违率达到90%以上,执勤形象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