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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农村物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七、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是物价工作引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监测工作,按照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服务,为政府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服务,为农民加强经济核算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深入开展农业投入、产出及有关经济问题的专题调查分析,主动提供农副产品成本、收益的历史和现状资料,为政府合理制定农产品价格,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生产结构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网络优势,搞好涉农收费的监测,搞好灌溉用水、化肥等涉农价格专项调查,为减轻农民负担,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客观依据。各地要通过对当地自然资源、产业优势和产品需求的分析,提出和实施价格上支持支柱产业发展和优化产品结构的措施,以振兴地区农业经济。开展对不同品种、不同技术、不同投入的农产品成本和收益情况比较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推广使用优良品种和先进耕作技术,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八、进一步健全农村物价管理的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物价机构建设,是做好新时期农村物价工作的重要保证。为适应新时期农村物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发挥物价系统整体功能作用。要切实做好稳定和加强基层物价机构工作,全省县一级物价机构要继续保持其组织机构设置的独立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不能因为机构改革影响农村物价工作。同时,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物价机构向乡镇及以下的广大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县级物价部门在中心乡和较大的集镇设立物价管理所,人员由县级物价部门选派,乡镇物价管理所属于县级物价部门的派出机构;也可由乡政府自己设立乡镇物价管理所,人员采取由乡镇现有干部调剂或从社会招聘等办法解决。行政村一级要有物价监督员。争取用两三年的时间,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物价工作和价格监督网络,改变农村物价管理薄弱的状况。
  九、努力提高基层物价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农村物价工作需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农村物价工作的基础。要从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等方面抓好广大基层物价干部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当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要在干部队伍中深入进行“三个代表”思想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要继续开展“三优一满意”评比竞赛活动,提高广大基层物价干部勤政廉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自觉性,增强搞好物价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变化,运用各种方式搞好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要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市场知识,学习了解世贸组织规则,尽快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把基层物价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党和领导信任,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优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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