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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1年全省利用外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1年全省利用外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4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项目法人单位:
  经各地和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推荐和省直有关部门反复筛选、论证,并报经省政府2001年全省利用外资项目评审会审定,我省2001年省级利用外资的30个入选重点项目已经确定(详见附表)。为切实抓紧抓好这些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后续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入选项目主管部门(产业牵头部门)尽快组织项目法人单位按《云南省利用外资项目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参考体例》,认真填写项目内容,并于3月底前报省外资办。
  二、请省计委负责对省级利用外资重点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定、整理。
  三、请省外资办负责各项目资料的翻译、编制入册、光盘制作等有关工作。
  四、各地、各入选项目主管部门(产业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抓紧成立谈判小组,制定对外谈判方案。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法人制,认真做好项目基础工作。
  五、省直综合部门、产业牵头部门、各项目单位要制定具体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省政府今年组织的三次海外招商活动,主动上门寻找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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