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2001年3月15日)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方式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担负着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繁重任务,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责任重大。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体制转轨,利益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许多问题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这就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办发[1999]23号)、《山西省任命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晋政发[2001]1号)精神,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治国反映了新时期执政党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从全局上、长远上统管一切的。各级政府及其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知道,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务并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懈努力。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新世纪的第一年开始,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列入“行政首长工程”,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和领导。一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放在统管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真正落实到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抓好依法行政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有效措施、开展督促检查、进行评议考核等主要环节;三要不断总结、完善、推广依法行政典型经验,定期研究工作,及时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四要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组织落实、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信息反馈等工作,保证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要带头学法,市政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学法制度,尤其要学好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人员要掌握和熟悉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要增强守法意识,在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要负总责,亲自抓,督促所属部门及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亲自处理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