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发展计划
委员会关于全区固定网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
(内通管[2001]14号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内蒙古电信公司、各盟市物价局,满洲里、二连市物价局:
根据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固定网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国内长途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
(一)国内长途电话资费
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分钟0.50元、0.60元、0.80元和1.00元四级计费统一调整为一级计费,将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资费标准为每6秒钟0.07元(详见附表一)。
(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
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国际电话不再区分被叫地点,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80元,港澳台电话调整为每6秒钟0.20元(详见附表二)。
(三)资费调整后,长途电话费优惠办法,执行经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备案后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制定的方案。
二、出租电路资费
(一)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简化计费档次
将国内出租电路的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省内、省际800公里(及以内)和省际800公里以上5档资费合并为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长途3档资费,同时大幅度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标准(详见附表三)。鼓励用户使用高速率电路,提高传输效率,降低电路租用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降低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
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平均下调72.8%(详见附表四)。
(三)以前对出租电路的优惠办法一律废止。
三、固定本地电话资费
(一)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
1、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不再按交换机容量(本地网营业区内的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划分级次,统一归并为甲种(住宅电话)乙种(办公电话)两类。资费标准为:甲种电话自治区首府城市20元/月、盟市旗县18元/月、农村牧区15元/月三个档次,乙种电话统一为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