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白彭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价[2001]152号)
九龙坡区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你们联合报来的《关于白市驿西彭段一级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请示》(九价[2000]9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试收费一年多来的情况,经会审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白市驿至西彭段公路起于含谷镇,止于西彭镇,全长23.552公里,是我市公路网络一条重要的公路干线。1997、1998年经重庆市计委批准(重计委能[1997]1100、[1998]170号文)同意该公路按山岭重丘区一级公路标准立项进行改建,后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和交通局以渝财预外[1998]3号文批准收费立项,1999年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以渝价[1999]681号文批准试收费。现试收费期满,经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审计,工程总投资14948万元,其中有偿借贷款14136 万元。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意正式核定白彭公路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
二、收费标准:
车型标准 摩托车 10座(含)以下客车、 11-30座(含)客车、 31-50座(含)客车、 51座以上客车
区间 (二、三轮) 1吨(含)以下货车 1-3吨(含)货车 3-5吨(含)货车 5吨以上货车
白市驿至 3元/车次 10元/车次 15元/车次 22元/车次 4元/吨次
西彭全程
白市驿至 1元/车次 2元/车次 3元/车次 4元/车次 1元/吨次
三角碑
三角碑至 1元/车次 5元/车次 7元/车次 10元/车次 2元/吨次
陶家
陶家至 1元/车次 3元/车次 5元/车次 8元/车次 1元/吨次
西彭
注:普通客车以核定准载座位每10座折合1吨计费,卧铺客车每7座折合1吨计费,货车、拖拉机以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算,5吨以上尾数不足1吨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站点设置及收费方式:
全线在0K+730M和20K+942M处设置含谷和西彭主线收费站各一个,在该线路至歌乐山支路和陶家支路设置验票收费卡各一个,实行双向式收费。对在该线路从事经营的定线营运车辆实行月票
制度,车辆范围、月票标准和办法,由九龙坡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