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开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工作。具备条件的改制企业,原则上都应设置管理和技术要素股。已改制尚未设置要素股的,要积极探索,推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四)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其他分配制度。完善和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扩大企业自主确定工资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范围,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制度,规范企业收入分配基础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
五、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继续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资产经营公司的改革。按照整体规划,逐步推进的思路,研究制定调整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对现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加快向实体性企业集团发展。同时,对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进行规范。
(二)建立规范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扩大监管人员派出范围,继续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委派(推荐)专职监事会主席,委派审计特派员和财务总监。各级国有资产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出口经营权、技术进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使我市的个体私营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
(二)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进一步引导、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通过买断国有企业产权、参股、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促进我市经济结构的有效调整。
(三)支持优势私营企业率先发展。积极促进私营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大。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私营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符合条件的优先上市。
七、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一)加快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高层次的商品批发市场。重点发展和培育家电、汽车、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煤炭、纺织服装、农产品等大型批发市场。
(二)大力发展要素市场。鼓励企业、民间资本和个人出资,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运营;努力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双向选择就业,通过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劳动力流动的机制;继续培育人才市场,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研究发展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争取建立我市技术产权交易机构。
(三)加快商业零售企业的业态结构调整。按照现代化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快发展新型的零售业态结构,发展现代化的商品零售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