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2001]67号 2001年3月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高校招生报名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教秘计[2001]17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00]5号)精神,为保障我省成人高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录取手段的现代化,同意调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具体为每生80元。该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其中省级招办留用40%,市、县招办留用60%(具体比例由各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