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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和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工作。继续抓紧企业减负工作,推行国有企业负担卡和抓好已经公布取消的收费、集资、基金项目的落实,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抓好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和个私企业的减负工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在巩固成果,确保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无“三乱”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实现本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争取达标的一切准备工作。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要巩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的成果,防止出现大的反弹和回潮,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肃查处擅自增加项目及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强制保险和违反规定强制统一着装的行为。
  4、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现代文明机关的活动。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总结前三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对被评议过的单位的整改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回访。按照省政府纠风办今年行风评议的要求作好配合评议工作,同时,将滇池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今年的行风建设评议对象。以上部门要认真作好准备,积极配合评议,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本部门的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今年的纠风工作专项治理任务和评议对象,并继续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二)执法监察工作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措施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保障政令畅通,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发挥重要作用。
  1、继续开展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计划、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在去年执法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以及今年新增国债项目的立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坚决或走过场的,要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审批新增国债项目,不按投资计划、基建支出预算拨付和使用资金,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随意扩大工程规模,变相搞概算外工程和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等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截留、挤占、挪用国债资金的,要依法进行惩处;
  二是把查办案件摆上突出位置,特别是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案件,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包庇袒护违规违章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经常与计划、财政等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监督检查去年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落实社保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督促县(市)区政府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对截留、挤占、挪用社保资金,继续提取管理费和故意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违规动用社保基金的,要限期归位和收缴;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所在地区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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