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检查验收的结果,列入本市今年创建标准化施工现场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逗硬。
(二)检查达标的建筑工地,均可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该项费用以土建定额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由总包单位收取。(详见市建委《关于二000年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分类计取的通知》成建委发[2001]75号)。
(三)对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突出,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报经市建委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不按要求、标准进行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整治标准的建筑工地,实行“一票否决”,今年的标准化施工现场综合考核视崐为不合格,其项目经理和企业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并与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工程投标、资质管理相挂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施工企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处罚。
(五)设立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举电话6254884、6648049;夜间:6633651。
附2:
成都市城区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
1、塑造城市新形象实现成都新跨越
2、塑造现代文明清洁的城市形象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责任
3、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4、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塑造城市新形象作贡献
5、整治环境美化家园
6、树立社会公共道德遵守城市管理法规
7、创优美环境建温馨家园
8、心灵需要纯净城市需要洁净
9、整洁优美现代文明的城市形象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10、保护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发展
11、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12、为把成都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整洁卫生现代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13、强化市民卫生意识树立良好卫生习惯
14、创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成都经济发展
15、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成都
16、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7、人人动手塑造现代文明清洁的城市新形象
18、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成都对外开放形象
19、整治城市环境造福全市人民
20、用我们的双手共同缔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21、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