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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对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对
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1]14号 2001年3月16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市环保局《关于对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燃煤工业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是我市改善环境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十五”环境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工作的认识,把抓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工作同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我市建材陶瓷产品档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创建国家级园林化城市、提高我市对外开放形象结合起来。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切实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市里总体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组织实施计划,将改造计划、改造要求落实到具体单位,以确保两年改造任务的顺利实施。

关于对燃煤工业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的意见


市政府:
  针对我市燃煤工业炉窑多,环境空气污染重的情况,自1998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工业炉窑限期治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3年来,共完成治理各类工业炉窑2238座,实施停产治理的376座,取缔无治理价值的工业炉窑622座,年减少烟尘、粉尘排放4.59万吨。通过治理,进一步优化了全市建材、耐火材料、日用陶瓷等行业的产品和燃料结构,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业燃煤炉窑治理的成果还比较脆弱,绝大多数炉窑因直接燃煤及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实现持久稳定达标,彻底根治工业炉窑烟尘污染仍然是我市环保工作的一项艰巨任务。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治理成果,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和燃料结构的调整,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须继续对工业炉窑实施治理改造。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改造的指导思想
  清洁燃烧技术,一是指改烧清洁燃料,包括电加热、液化气、天然气、轻质油等;二是指煤的清洁燃烧技术,包括煤制气、水煤浆和洗精煤等。这次进行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以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改变我市能源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环境质量为总目标,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上下联动,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燃煤工业炉窑改为清洁燃烧技术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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