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盐政执法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知
(市政[200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食盐,整顿盐政执法队伍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盐业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盐政执法,加强盐业市场管理,把全民食用碘盐的事情办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打击私盐贩销的工作力度,保障全民食用合格碘盐
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根本措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各级、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把打击私盐贩销规范盐业流通秩序,保障全民食用合格碘盐,做为一件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长期工作来抓。在工作中要贯彻“党委领导,政府行为,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方针,组成由政府主管领导带头,盐政、公安、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打击私盐贩销,保障碘盐供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盐业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务求实效,本地盐业市场秩序能否正常、规范,群众能否吃上合格碘盐是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政绩考核之中,以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二、治理整顿盐业市场秩序,加强盐业市场管理
针对前一阶段检查中查出的个别地方私盐案件,暴力抗法处理不及时,个别村镇私盐贩销严重等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措施,限期解决。各地政府要组织盐政、公安、工商、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对重点村、村镇盐业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依法严厉查处各种制售私盐的违法行为,要坚决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严禁以罚代处,对那些知法犯法、暴力抗法、屡查屡犯的私盐惯犯或者制售私盐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这次治理、整顿,使我市盐业市场秩序有一个根本的好转。在今后的盐业市场管理工作中,各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盐政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要在盐政部门设立公安派出所,做好盐政执法工作,防止暴力抗法事件出现。
在盐业市场清理、整顿后,各地要把规范盐业经营行为,保证碘盐供应,防止工业盐冲销食盐市场做为管理的重点,要检查盐业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有无批发许可证,要检查碘盐零售市场,坚决取缔无食盐零售许可证的门店经销食盐,严禁散装盐、工业盐上市销售。各级政府要把碘盐计划完成率、碘盐合格率、碘盐小包装普及率做为衡量本地食盐市场是否正常,是否管理到位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加强本地工业盐市场的管理,坚决贯彻好市政府一社五局《关于治理整顿盐业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市计贸(99)608号文件通知精神。处理好碘盐与工业盐的关系,严格按照工业盐归口经营的政策规定,各级盐业专营公司要按规定渠道、规定用途搞好工业盐供应,防止工业盐冲销食盐市场。